2月9日,武汉海关发布部分“十四五”期间税收优惠政策下进口商品享受退税相关事宜的通知。
官方消息显示,为落实“十四五”期间税收优惠政策,帮助享惠主体掌握已征税进口商品相关退税规定(指已列入各项政策第一批名单的单位及列入免税清单的商品),现将涉及武汉关区部分主要政策的退税时间点及注意事项进行整理。
其中,新型显示器件政策方面,(一)享惠主体在2021年1月1日-2022年1月7日期间已征税进口商品可申请退还关税;(二)享惠主体应在2022年6月9日前向主管海关办结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,凭《征免税确认通知书》向申报地海关申请办理退税。
办理退税注意事项
(一)应提交的申请材料
1.《退税申请书》;
2.《征免税确认通知书》、原进口报关单、税款缴款书(原件)、发票;
3.申请退还增值税的,提交本通知列明的增值税未抵扣情况表。
(二)享惠主体应规范填报《退税申请书》,其中申请日期必须填写清楚。申请日期与实际提交资料日期间隔较长、或与补正资料日期间隔较长的,应注明提交或补正齐全合规资料的时间,同时签注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。
(三)对于可退还关税的政策,关税部分对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可一并退还。其中进口环节增值税已抵扣的不予退还,享惠主体应在《退税申请书》中注明“进口环节增值税已抵扣”。
(四)享惠主体应自收到《武汉海关退税通知书》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,逾期视为放弃退税。(来源:武汉海关)